工商管理学院全体教师:
为发挥新时代优秀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决定评选2018-2019年度“优秀教师” “优秀辅导员”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我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推荐数量:
拟推荐优秀教师3名,优秀辅导员1名。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6月17日12:00前,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附后),教师发送至宋志鹏OA,辅导员发送至孙毅OA。
2.谈话推荐:随机调研征求所在工作部门及教研室成员意见。
3.会议推荐:召开专门会议,按照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酝酿推荐。
三、申报条件(上次表彰2018年6月以来的表现情况):
(一)“优秀教师”业绩条件
1.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3年。
2.教育教学效果好,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近2年学期考核至少1次为A等。
3.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贡献突出。
4.专职专业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累计挂职不少于1学期,一般应取得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指导学生在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5.具有一定的管理、科研、教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近3年内主持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专业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实际效果。
6.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管理或教学团队中担任骨干,能够在团队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优秀辅导员”业绩条件
1.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勤奋,积极主动;工作中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富有奉献精神。
2.有刻苦钻研精神,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效率高,积极参与辅导员岗位的工作调研和科研工作,探索教育和管理规律,总结教育和管理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3.所带班级社团或本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4.有2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近2年学期考核至少有1次A等;在工作中无责任事故。
工商管理学院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