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教研科研暂行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参与科研、教研工作积极性,争取更好更多的成果,参照学院和部分院系科研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省级期刊每篇奖励100元,核心期刊每篇奖励200元,SCI、EI、SSCI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要求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课题:省市级(含教指委、行业协会等)每项300元,国家级每项1000元。要求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术专著: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奖励2000元;公开出版学术编著或译著1部,奖励1000元,教材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提升全体学校师生的职业技能水平,拟设置奖励方式如下:
(一)国家级及教育部主办职业技能大赛(含教研比赛)奖励标准
获一、二、三等个人奖的教师,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学生参赛,指导教师奖励也按照此标准奖励。
(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含教研比赛)奖励标准
获一、二、三等个人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和300元。学生参赛,指导教师奖励也按照此标准奖励。
各类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技能大赛获奖时,按照省级大赛进行奖励。
五、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含精品课、教学团队等)负责人奖励3000元;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含精品课、教学团队等)负责人奖励1500元;市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含精品课、教学团队等)负责人奖励1000元。
六、奖励时间:分学期进行奖励,上学期奖励本年度1月1日—6月30日期间成果,下学期奖励本年度7月1日—12月31日期间成果,由教师自行填写成果申请表,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几点说明:论文、课题和获奖等成果,不重复奖励,以最高奖励为主;成立教学科研奖励评审小组,对有关争议,将参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