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任课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工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教学业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青岛酒店管理学院教师考核实施细则》以及《青岛酒店管理学院教职工日常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周期及对象
工商管理学院每学期对全体任课教师教学及工作进行质量考核。
二、教学质量考核原则和方法
考核原则:强化过程、目标导向。
考核方法:成立工商管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管理。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学生满意度考核、教学督导考核、部门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学生满意度考核(该环节6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
(二)教学督导考核(该环节2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
以上两项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负责考核,提供分数。
(三)部门考核(该环节2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部门考核包括领导小组考核、教师互评、日常教学活动考核等内容。
1.领导小组考核(该环节1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10%)
成立由院长、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通过考察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课堂听课、教研活动等相关教学活动,针对教师教学思想、教学态度、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2.教师互评(该环节5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
工商管理学院全体任课教师根据《学院教师教学规范》,从师德、师风、师容、师表等方面,对工商管理学院全体任课教师(不包括行政兼课老师)进行综合评价。
3.日常教学活动考核(该环节5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
起评分2分:能够正常完成本学期的工作任务者。
加分项目:
(1)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2分;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每部加1分;出版校企合作教材,主编加0.2分;
(3)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国家、省市、行业协会以及全院型教学科研比赛活动,根据获奖情况,每次加0.1—0.3分;
(4)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其他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次加1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每次加0.2分;
未提加分事宜另行考虑,该环节最高加至5分。
减分项目:
(1)教师每学期调停课2节之内不扣分,超过2节,每调停1节课,扣0.1分,依次累计;私自调停课,每次扣3分;公派、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不参加会议、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等集体性活动,每1次扣3分;请假每次扣0.2分,公派、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除外。
(3)试卷命题出错,每次扣0.5分;学生成绩出错,每人次扣0.5分;监考遗漏、每人次扣0.5分;
(4)学生投诉并经过学院查实,有教学质量问题的每次扣3分;
其它有较大影响的教学事故酌情扣分,该环节不设最高扣分限制。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测评人数的前35%,B级为80分(含80分)以上;
C级为有下列情况之一:测评 80分以下且测评人数的后10%;上课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及以上;私自调停课2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学院会议、教学活动、旷课等累计达2次及以上;学生投诉并查实有教学质量问题;或其它有较大影响教学事故者。
D级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上课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私自调停课4次及以上者;无故不参加学院会议、教学活动、旷课等累计4次及以上;学生投诉并查实有严重教学质量问题;或其他重大教学事故者。
五、结果反馈及问题处理
结果审批通过后,学院将评教情况向有关参评教师进行反馈,以帮助任课教师找出问题所在,从而更好的完成教学工作。
教学测评D级教师不予聘任;教学测评C级教师将取消任课资格1年以上,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的,不予聘任;连续2次教学测评排在后10%的教师并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的,将取消任课资格半年以上;成绩3次以上排在后10%,且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的,不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