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工商管理学院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几点具体意见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12-21浏览次数:2067

工商管理学院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几点具体意见


一、教学技能大赛。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科研论文、说课、课件等教学技能大赛,参加教学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特别是校企联合教学科研项目工作。对积极参赛教师,将在教学测评、评奖推优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评奖费用,学院将给予支持,对获奖作品将根据获奖的等级给予奖励。

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对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大型教学活动及学院重要教科研项目等,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团队,制定实施计划,分配资金,总结推广等;学院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项目建设经费,经费分为基本建设经费和奖励经费两种;基本建设经费指项目由学院确立后,在建设过程中投入的基本办公费、加班费、交通费、会议费等;奖励经费指项目完成给予项目团队的奖励。基本标准为院级1000元、省级1500元、国家级3000元。

其它行业协会、教指委教学改革项目和其他重大教学成果,参照执行。

三、调停课。为保证教学质量,因公派、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除外,教师尽量不要调停课。教师因故调停课,按照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教师调停课需要提前请假,填写《调停课表》,因急事不能到校的,需要委托他人代填写《调停课表》或回来补填《调停课表》。行政兼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否则,将取消授课资格。

四、教学测评及教学事故处理。对个别教师出现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无故不参加学院会议、教学活动等问题将按照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对学生投诉的教师教学工作问题,学院将成立调查小组,根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对教学测评后10%的青年教师,对下一学期任课基本要求:完成8节课听课学习;组织1次公开课评课,评课由所在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对连续2次教学测评排在后10%的教师,学院将成立考察小组,评价该教师基本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基本胜任教学的,对下一学期任课基本要求是周课时不超过8课时,完成12节课听课学习,织组2以上次公开课;对教学能力不达标的,将取消任课资格半年以上。

五、教研活动。根据学院安排,每月度将组织一次全院教研活动,预先确立活动主题,出台活动方案;各教研室每月组织4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形式可以是集体学习,也可以是个体围绕主题进行自我学习。学院定期编写《教学资讯》,作为教学信息交流的一个平台。

六、教学档案。按照人才培养工作要求,完善工商学院教学档案建设,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为档案建设责任者,档案建设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月度教研活动方案;各专业校企合作活动记录;学生实习情况;就业状况;教学改革情况等。实践教学档案由就业办负责落实整理保存。

七、成立教学工作小组。成员教学工作小组,教学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教学工作制度、规范和意见,讨论学院重大教学活动,审阅学院教学科研奖励意见,进行教学奖励、评优推选等。

八、加强学风建设。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渗透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学习目标。每堂课必须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记录在教师日志上,学期末严格按照考勤结果进行平日成绩的测算和取消考试资格上报,不得对学生旷课和迟到现象予以姑息。辅导员要每周抽查所带班级的出勤情况,将出勤记录在案,严格按照我院《学生手册》的规定,给予旷课数量达一定节次的学生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