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工商管理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1613

实习是全面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形成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能力的必要环节,是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毕业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我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的管理

1、学生实习单位选择

“2+1”模式下,大三学生要选择学院推荐的单位或到学院招聘的单位实习,特殊情况下可自主实习。学院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班级辅导员通过各种方式全程跟踪学生实习过程,并到学生所在实习企业、公司进行实习指导。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各专业教研室、团总支根据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组织好供需见面会,帮助需要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落实实习单位。

2、实习时间安排

工商管理学院所有专业实行“2+1”的教学模式。毕业实习统一安排在第三学年。毕业实习实行两段式管理模式:前半年实习工作重点是职业岗位操作训练,熟悉企业各职业岗位的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熟悉企业的制度和文化,同时,确定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做出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或重新选择就业单位的选择;后半年的工作重点是同企业建立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为此,学生要在身份定位、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严格遵守企业的制度和流程,认同企业的价值体系和文化,全面实现角色和身份的转化。

工商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统一组织落实的实习单位,大都是在国内外同行业比较有影响力的企业。为此,被这些单位录用的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实习单位。确因安排不当的,由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同实习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再予调整。

3、日常管理工作

实习过程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公室负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利用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优势,同行业协会和行业内优势企业建立和保持经常性联系,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②在学生上岗前2个月,着手落实实习就业单位并达成初步实习协议。

及时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大型“人才交流会”和小型“招聘专场”。鼓励教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联系、落实实习就业单位。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教研室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达到实习岗位数同实习生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目标。

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要对实习班级辅导员和实习专业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向学院领导汇报。

④实习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专业指导教师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把学生管住、管好、教育好。

⑤所有实习学生要加深对实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工作,尽快适应职业岗位工作的要求,通过实习过程的学习、锻炼,实现由学生向职业人、社会人的过渡和转化。

二、毕业实习要求

1、遵章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2、虚心学习,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3、毕业实习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许请假。请假须经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就业实训办公室备案。

4、听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任务。

5、随时做好记录,认真完成实习专业指导教师布置的实习作业。

6、实习期间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要大方得体、整洁朴素,合乎学生身份和企业对员工的着装要求。

7、实习期间要保管好个人财物,要在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确保安全,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8、每位学生于正式开始实习之前,将实习单位及其联系信息(手机、固定电话、邮箱)告知辅导员和实习专业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变更后要及时告知实习专业指导老师和辅导员。

9、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每周主动与实习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

10、如实习中途调换单位,需先征得原单位和学院同意,并在原单位鉴定合格的基础上方可调换。

11、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和实习专业指导老师反映,防止问题扩大化。

12、每位实习生于2017年5月底上交毕业实习鉴定表。

13、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实习就业文件(灵活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

三、实习班级辅导员老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动向以及工作和生活态度,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

2、负责实习生生源的审核和信息采集。

3、配合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

4、采取实地走访、拨打电话、收发电子邮件、收发短信等方式,同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之间保持经常性联系,即时掌握实习生的工作情况。

5、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指导工作总结会。

6、及时总结学生实习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总结实习管理的经验,妥善处理学生在实习工作期间所发生的问题。

7、定期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回答学生的咨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学生实习工作提供实质性的指导和帮助。

8、加强“问题学生”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并做好这些学生的专业教育工作。

9、关注“弱势学生”的就业问题,在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向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机会。

10、负责毕业生网上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的收缴以及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的审核。

11、收缴各种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以及灵活就业证明等就业文件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12、负责“双证书”考试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证书复印、存档和管理。

13、客观公平完成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14、发放考试、补考、返校时间、招聘会等工作通知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毕业生综合测评以及学生诚信档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文件资料的填写指导工作。

16、安排好实习生毕业返校工作,协调处理遗留问题,办理毕业手续。

17、负责优秀毕业生、特困毕业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四、专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1、组织学生召开实习动员会,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指导工作总结会。

3、通过走访、电话、QQ、电子邮件、短信等不同形式,指导实习学生,帮助实习生解决专业方面的疑难问题。

4、及时总结学生实习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总结实习管理的经验,妥善处理学生在实习工作期间所发生的问题。

5、定期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回答学生的咨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学生实习工作提供实质性的指导和帮助。

6、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中实事求是地为实习生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7、客观公平完成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8、认真填写《实习生指导记录表》、《实习指导老师月度工作总结表》、工作总结等实习指导材料,并上交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备案。

五、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1、协助学院做好实习生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等工作。

2、做好实习生专业教育、技术培训和社会教育等工作。

3、积极主动和学校沟通交流学生实习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六、实习成绩考核

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按照学校学分制进行考核,毕业实习学分共计32学分。如果毕业实习学分低于20学分,则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缓发毕业证。

1、触犯法律,有违法行为的,扣减32学分。

2、不遵守用人单位工作制度或劳动纪律,给单位造成重大财产或其他损失的,扣减32学分。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实习的,扣减32学分。

4、自离校之日起,未经企业和学院许可,不参加实习时间累计每超过一周扣减3学分

5、订单班学生不到对应订单企业单位实习的以及擅自变更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就业单位的,扣减5学分。

6、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主动每周向辅导员和实习专业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每缺勤一周扣减1学分。

7、不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间上交实习就业文件(灵活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每次扣减5学分。

8、实习单位鉴定意见为不合格的,扣减16学分。

9、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由实习指导教师酌情扣减实习学分。

10、实习专业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的综合表现认真评定实习生的成绩。

七、其他问题的说明

1、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对参加统一实习的学生优先推荐评奖、评优。

2、在学院组织的企业面试活动中,学生要全面了解企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招聘企业,一旦录用不得退出,否则不再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面试活动。

3、实习期间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双重领导,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工商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