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4月14日教务处发的预备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结合学院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在立项指南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一定要认真研究申报通知,紧扣通知精神和要求进行选题和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教育工作者;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研究能力强。
三、申报程序。
请以各二级院部或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于5月4日(周一)下午4点前将《汇总表》、《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见前通知附件,其中汇总表前4列可暂时不填写,从第5列开始填写)各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D楼118室,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教务处车延年OA邮箱,因时间紧迫,请有意申请者按时提交,过时将不予受理。
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组织校内评审工作并最终推荐8个项目报送教育厅,确定推荐项目后将统一组织提交相关资料。
未尽事宜可联系51528 车延年老师。